今天给大家讲的故事发生在2003年9月10日,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这天 正好是中秋佳节的前夜,街道上流光溢彩,整个城市都沉浸在节日的氛围当中,充满了喜悦的氛围。
到了晚上十点左右,一辆红色的面包车,缓缓的行驶在县城北街的棉东路上,这辆车悄悄的停在一个住宅区比较隐秘的边上,有三个鬼魅一般的身影,从车上窜了下来,没有丝毫犹豫,直接来到了一栋三层楼的小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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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铃铃!”
门铃声响过没多久,一个高中生模样的男孩从里面打开了院门,这个男孩好像跟其中的一个人认识,说了几句话,四个人便一同走进了院子。
一阵轻微的响动过后,院子里面的灯相继熄灭,小院又恢复了宁静。
住在延津县城关北街的居民沈志,这两天的心里面一直泛着嘀咕;这中秋节自古以来就是团圆的日子,可是今天都已经是农历八月十六了,他的大哥沈强一家人一直都没有露面,哥哥嫂子也没有到单位上班;甚至连自己的小侄子,也没有到一中去上课。
沈志的心里面不高兴之余,也不由得升起淡淡的不安,始终挥之不去,心想:该不会是出啥事了吧!想到这里沈志有些坐不住了,他一定要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于是,在这天傍晚,沈志约了几个朋友来到小院,一阵狂敲门之后,院子里面依然是毫无动静。
几个人商量过后,就决定翻墙入院看个究竟,当他们打开防盗门和屋门之后,一股刺鼻的腥臭扑面而来,只见沈强仰面倒在客厅的一片血泊当中,卧室里沈强的妻子横尸在床上,他们两个人的儿子沈南则倒在三楼储藏室的地上,也是血流了一地。
很快,接到报案的警察,迅速的赶到了现场,然后迅速成立9.12特大杀人案侦破小组,抽调了市县两级70余名干警,展开侦破工作。
经过现场勘察,三名受害者全部都是被人用利器刺穿颈部,失血过多而死亡;死亡的时间大概是9月十日晚上十二点左右。
在消息一传出来之后,听到的人无不为之心惊胆寒,这宗血案是延津县建国以来,最大的杀人案件,整个新乡市都为之震惊。
案发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市县两级公安局全力以赴,誓破此案。
时间到了9月13日的早上,就在专案民警走街串巷了解情况的时候,刑侦支队副支队长潘米生,带着技术民警在腥臭的案发现场,一遍又一遍的进行勘察分析,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最后,结合了现场勘察和调查访问的情况,专案组明确了案件性质,划分了侦破范围。
一边对犯罪现场进行勘察,收集发现线索,掌握犯罪证据,另一边,全面开展细致的摸排走访工作,对县城所有的旅店、销售与案件现场类似物品的商店,展开了调查。
尤其是对案发现场周围,开展逐户逐人,拉网式的摸排;对城里面有劣迹的人员以及社会闲散人员,进行了摸排逐个摸排调查,不放过任何一点破案的希望。
同时,也采取了适当的方式,及时的把案情对社会进行了通报,发动社会各行业的群众,积极的提供线索,配合公安局侦破此案。
警方也进行了案情分析,根据受害者的手脚被犯罪嫌疑人用白色的尼龙绳捆绑,嘴和眼睛被无色的透明胶带缠绕,这样的情况一般都是熟人作案。
房门、衣柜、床头、箱子等处都要留下血手套的印记,分析沈家应该是被犯罪嫌疑人大范围的翻动过以后又恢复了原状。
从现场遗留下来的足迹来分析,犯罪嫌疑人应该是两到三人,这就可以断定案件性质为抢劫杀人。
随着摸排情况一个一个反馈,侦查的氛围越来越小,嫌疑对象逐渐的趋于集中,大家的努力终于有了收获。
9月14日,案件的侦破工作取得联系重大的进展,当天晚上十点左右,警方接到了线索,城关北街的无业人员韩某以及他的女友晓晓,朋友徐某、张某在9月11日的一大早就一起外出,这些人有着重大嫌疑。
民警迅速到这四个人的家中开展布控,同时又对三个人住处进行全面的搜查。
9月15日,民警在徐谋的家中发现了一张写着绳子8条,刀2把,手套三双,胶带三条,火材一盒等字眼的纸条,在张某的家中发现了和现场作案工具相同且带有血迹的白色尼龙绳和透明胶带。
在张某的红色面包车中也发现了冲洗之后的血迹,根据DNA比对,这些血迹确实是案件当中的受害人的,这几人便是912案件当中的杀人凶手。
当天晚上,警方便下达了抓捕令,对四个人的社会关系以及可能落脚的地方,进行调查布控
,发布网上通缉令。
9月15日凌晨6点,民警到达洛阳市某学校,经过调查,李晓已经4天没有上课了,对李晓的调查,就在她的老师同学当中展开。
很快,警方就得到了一个重要的线索,李晓和她的男友曾经在一个小旅馆长期的居住过。
很快就在旅馆当中抓到了李晓,根据李晓的交代,韩某三人现在正在三门峡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小旅馆当中,警方马上行动,但是结果却是扑了一个空。
李晓并没有说实话,经过再次审问,得知这三个人已经向西逃窜了,最终在西安将这三人正在参观兵马俑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微头条日签# #故事#
当贪色朝奉碰上贪财老板,牵出两桩命案!
在古代的时候,有个家财万贯的程朝奉经常光顾一家小酒馆。一天,他跟酒馆老板说:“我想用30两银子,换你家一件物事用用,用完还你。”
酒馆老板笑着说:“我家里怎么会有您用得着的物事?”
程朝奉笑笑,接着打哑谜:“你跟你的妻子商量下,我怕你允了,你的妻子不舍得。”
酒馆老板面上依旧是一副迷惑不解的样子,但酒馆老板做了多年的生意,也不是个愚人,心里自然清楚程朝奉说的是什么。
酒馆老板名叫李方哥,几十年前,他开了一家小酒馆,坐落在郊边。
小酒馆没什么人光顾,生意也不太景气,挣得的钱也只够他们两口子生活。
而程朝奉是个家大业大的人,按理说喝酒去的应该都是些气派的酒楼,怎么会当上了这小破酒馆的常客呢?
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李方哥的妻子陈氏是个明眸皓齿的美人胚子,而程朝奉每次来酒馆喝酒都一直盯着李方哥的妻子,二来,大家都说这程朝奉是个极其好色之徒,家中许有很多小妾,但凡是有些姿色的,都会想方设法弄到府中。
所以当程朝奉说想借家中物事一用时,想借什么在大家心中早已不言而喻。
那天程朝奉来过之后,李方哥当晚就和妻子说了此事,妻子心里也知道程朝奉的心思,断然拒绝:“这件事还是算了吧。”
[微风]第二天,程朝奉又来到李方哥面前问他事情怎么样了。
李方哥装糊涂道:“您真的是说笑了,我们家里的物事你想要的话绝对能在市上买到比我们更好的。”
程朝奉又笑着摇摇头:“不不不,你们家里的物事可比外面的东西值钱多了,比如说你,和你的妻子。”
见程朝奉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李方哥也实话实说了,:“我家的内人能入了你的眼我感到很荣幸,但恕我直言,这事恐怕不妥啊。”
程朝奉听完从袖中拿出了六两银子,李方哥看得眼睛都发直了。
“要不你再回去和你的妻子商量一下?这六两银子就算是我的定金,若还不答应,明早我来你把它还我,咱俩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就好。”
程朝奉把银子放到了李方哥手中,李方哥咽了咽口水,看着程朝奉扬长而去。
到了晚上,李方哥拿着那六两银子给妻子看,又说起了此事,看得出来李方哥动了心,开始劝说媳妇,妻子陈氏一番挣扎,终是答应此事。
[浮云]次日,程朝奉如期到来,知道这件事后高兴极了,又给了李方哥一锭银两并约定今晚就来,李方哥看着这银两哈腰道:“没问题,没问题。”
很快时间来到了晚上,李方哥将妻子打扮好,把门口虚掩,就和朋友出去了。
而程朝奉这边正准备出门,一声声敲门声猛的响起,开门一看,竟是往日里一起厮混的那帮狐朋狗友,说今晚想和他一起去快活快活,程朝奉无奈,敷衍一下他们,便找机会脱身了。
急不可耐的程朝奉冲进了李方哥家,正准备春宵一刻,谁知迎接他的只剩没了头的陈氏。
程朝奉魂飞魄散,赶忙跑回家中,还叫人报了案。
李方哥觉得时间差不多了,便踱步回家,但当他准备到家时,他大老远就看到了有很多人围在他家面前,还有一些捕快在进进出出,李方哥很奇怪,冲到面前时,他看到了妻子的尸体,悲痛欲绝,大叫:“我李方哥做鬼都不会放过你的!”
程朝奉在家还惊魂未定,第二天便被破门而入的捕快抓走了,庭上两人争持不下,最后还是王通判决定先把二人收监,找到死者的头让其安息。
程朝奉还以高额悬赏收集凶手的蛛丝马迹,果不其然,事出三天,一位老者来提供线索说道:“原有一游僧,每夜敲梆,自陈氏出事后,再无此声。”
府衙听到这番话,认为这游僧应该和陈氏的死有关系,便派人打听游僧下落。
[比心]又过了几日,府衙得知游僧现在在隔壁的镇上,立马派人去抓。
捕快们想知道凶手是不是游僧,便装神弄鬼去试探,谁知游僧一下子全招了。
捕快将游僧押回去后,问起了头的下落,游僧哭丧着脸:“放在了前三家的铺架上。”
捕快们又去到了前三家的家中,主人说确有此事,只不过他又将头挂在了赵大家的树上。
众人又去到了赵大家,当时赵大不在,捕快问了在家的妻子,妻子说赵大将头埋在了后花园中。
众人又跑去后花园,一番折腾后,陈氏的头终于找到了,与此同时,一颗男人的头也被挖了出来,捕快问赵大妻子,妻子支支吾吾说,早年赵大杀了一个姓马的也藏在了这里。
这下,几年前的马家失踪案也得以解决了。
最后,李方哥和程朝奉被放出来,游僧和赵大处以死刑。
果然,人不能贪便宜,得便宜处失便宜。
参考资料:
参考文献:陕西师范大学博士论文 2006年
作者:延津
编辑: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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